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實習單位申請表
| 系級 | 學號 | 學生姓名 | |||
|---|---|---|---|---|---|
| 實習單位名稱 | |||||
| 公司地址 | |||||
| 實習地址 | |||||
| 負責人 |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
| 統一編號或 營業登記證 | 產業類型 | ||||
| 評估日期 | 民國 年月日請填開學日以前的日期 | ||||
| 評估方式 | |||||
| 一、實習工作概況 | |||||
| 實習工作內容 | |||||
| 實習時間 | 時/週。 | 提供薪資額度 | |||
| 住宿 |
元/月,與公司距離:, 其他說明:。 | ||||
| 保險事宜 |
| ||||
| 膳食 | |||||
| 二、實習廠商資格評估 | |||||
| 廠商資格 |
| ||||
|---|---|---|---|---|---|
| 實習機會 | |||||
| 三、實習工作評估(極佳:5、佳:4、可:3、不佳:2、極不佳:1) | |||||
| 工作環境 及安全性 | |||||
| 工作專業性 | |||||
| 體力負荷 | (負荷適合)(負荷太重) | ||||
| 實習待遇 | |||||
| 膳宿及保險 | |||||
| 培訓計畫 | |||||
| 合作理念 | |||||
| 評估結論 | 總分 分, | ||||
|
三、補充說明:(請說明推薦、不推薦的理由,並請與實習機構確認務依實習合作契約期間提供實習機會,勿因公司營運因素而期中解約造成學生中斷實習之困擾。) | |||||
| 六、評估結論: | |||||
|
導師簽章:系所單位主管簽章:
|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實務實習同意書
茲同意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 (學號:)至本單位實習,且願合作培育跨領域之技優人才,並提供實習學生校外專業技能之訓練、實習之機會,從而使實習學生將來順利成為業界之最適用的人才。
實習期間該學生須接受實習單位之指揮與監督,遵照機構既定的工作規則辦理。
- 課程名稱:,實習期間:自民國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週小時,共小時。
- 實習內容
實習期間之具體學習內容應依據實習目標及實習需求共同擬訂之,安排各種實習課程及技能訓練,實習工作項目安排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且不使學生擔任非相關及危險的工作。
- 保險:
若實習單位認為學生實習工作環境具工作傷害或危險之虞,均必須接受實習單位之建議辦理一般性短期工作意外保險,並視實際工作狀況由實習學生主動辦理加保額度。如因工作意外造成實習學生傷害,實習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實習輔導、考核:
(1) 實習期間學程輔導老師去訪視,負責產業實務實習輔導、溝通與聯繫工作,並於訪視後填寫實習輔導報告。
(2) 實習成果依據:實習單位需督促實習學生撰寫本實習課程所須之相關報告,並於實習結束前繳交「實習期末報告」予學程輔導老師與實習單位各乙份,並辦理實習成果發表會,以作為實習工作學習成果之依據。
(3) 實習期間由學程輔導老師及實習單位共同評核實習學生成績。
- 實習中止
(1) 實習期間,實習單位得評估實習學生的適應與學習狀況;若評估狀況為不佳時,實習單位得向實習學生所屬系所提出實習中止之協商,由雙方共同決定實習中止或持續。
(2) 實習期間,實習學生因實習環境條件與實習內容不適應時,經甲方老師輔導無效,得填寫「轉換實習單位/中止實習申請書」表單,提出實習中止之協商,由雙方共同決定實習中止或持續。
- 實習期滿
實習時間屆滿,實習學生應依國家法令及實習單位規定,將業務上所掌管之文件、資料、圖表、物品、財產等歸還實習單位,並辦妥相關手續。實習學生違反前項規定者,應賠償實習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失。
- 附則
為顧及實習單位之業務機密,實習學生及輔導老師因參加本校產業實務實習課程合作所知悉之業務機密,無論實習期間或實習終了後,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或自行加以利用,亦不得將實習內容揭露、轉述或公開發表。
- 本實習同意書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立同意書單位:
代 表 人: (簽章)
職 稱:
連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須為開學日以前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實習意願確認切結書
本人 (學號:)參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年度課程
本人確認以下事項(請勾選):
學年度第 學期至 進行實習。
(1) 本人同意依實習課程修習規定,以及實習單位之相關規定辦理後續報到、實習工作、成績評定等相關事宜。
(2) 本人同意適切地安排個人課程,無延畢之可能,以利後續實習或工作安排。
(3) 截至 學年度第 學期止,本人「尚未」修習的課程學分:必修課程尚餘 學分;選修課程尚餘 學分。
(4) 實習係正式課程,於實習期間需配合不得申請辦理提前入伍事宜。若因未實習期滿而影響實習課程成績考評,造成無法取得該課程學分、個人學期成績不及格,由個人自行承擔。
(5) 倘若因個人適應不良或學習不佳等因素,無法完成預訂之實習時程,由實習單位或學生決定實習中止或繼續。若中止實習,學生需另行尋找實習單位,應填寫「更換實習單位申請書」及各項表格。
此致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立切結書人: (簽名:)
學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須為開學日以前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至產業實務實習 監護人同意書監護人同意書(學校留存聯)
茲同意本人子弟 (學號:,現就讀 年級)參加產業實務實習,並保證督促其確實遵守下列事項:
- 實習單位名稱:
- 實習地點地址:
- 實習期間:自民國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週小時,共小時。
- 實習工作內容:
- 實習薪資福利:薪資 元/,按月一次給付;並於實習期間提供 。
- 工作紀律:
(1) 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 上班時保持服裝儀容整潔。
(3) 遵守實習機構所安排之實習工作及生活作息管理各項規定。
(4) 請假須先經實習機構主管同意,並讓學校實習輔導老師知悉。
(5) 公司委派出差前,需於學校單一入口網公假(差)系統登錄,並主動請學校老師上網核可(上傳相關出差證明,單位派遣人為本校老師),以完備學生平安保險相關要件。
(6) 確實遵守實習機構規定有關實習作業安全規範。
- 實習生需依據合約(如附件)內容進行產業實務實習。
- 健康照護:已確認子弟身心健康狀況可參與產業實務實習,並同意實習生若有先天疾病,需請實習機構特別留意照護者,將自行提供公立醫院診斷證明,以便實習機構於實習期間進行相關照護;若未提供,本人願意負起全部責任。
- 獎懲規定:若實習機構通知實習生不守實習紀律、表現欠佳,且確實經由校方屢次輔導無效而影響實習成績,學分予以不及格計算,由實習生自行負責,本人絕無異議。
- 賠償責任:實習期間,若因可歸責於實習生事由,導致實習機構人員或財物受有損害,實習生及其監護人需負賠償責任。
- 安全注意:實習期間,本人同意督促子弟注意交通與外宿安全、遵守實習機構安全作業規範與學校實習輔導老師指導,若因不遵守或實習生本身特殊疾病而造成任何意外危險,本人願意負起全部責任。
此 致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監護人姓名: (簽章) 請加蓋監護人私章
連絡電話:
監護人意見: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須為開學日以前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實習計畫書
| 基本資料 | |
| 學生學號: | |
|---|---|
| 學生姓名: | |
| 學生手機: | |
| 學生EMAIL: | |
| 實習機構名稱: | |
| 實習機構地址: | |
| 實習單位連絡人: | |
| 實習單位連絡人電話: | |
| 實習日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週小時,共小時 |
| 實習計劃書(空白不夠請自行加頁) | |
| 1.實習主題: | |
| 2.實習單位簡介: | |
| 3.實習動機與目的: | |
| 4.預計實習內容: | |
| 5.預期成果: | |
授課教師簽章:
主任簽章: